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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注册制

2021-08-17 16:08

  什麼是股票發行註冊制?股票發行註冊制名詞解釋

  股票發行註冊制主要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準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和及時性作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的資質進行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而將發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給市場來決定。

  註冊制的核心是隻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這類發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國和日本。這種制度的市場化程度最高。

  我國股票發行最初實行的是審批制,2001年,股票發行核準制正式啟動。2004年形成以“保薦制”為核心的新股發審制度,依然在核準制的框架下。相較於註冊制,核準制強調實質性管理原則,強調監管審核。股票發行由證監會進行實質審查,證監會決定新股發行是否核準申請。

  從兩種制度的設立思想來看,學界觀點認為,註冊制將企業上市的權力交給瞭市場。

  目前美國、日本股票市場采用註冊制,英國被歸為“準註冊制”。從運行的成效來看,核準制的監管成本較高,行政管制帶來的問題較多,還帶來瞭權力尋租,降低瞭審核效果。此外由於企業IPO由政府審查批準,投資者容易產生依賴心理,較少對發行人質量做出判斷,投資受損,往往歸咎監管部門。

  不過“註冊制”實施也需要股票市場順暢的退出機制以及良好投資者保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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